2018年12月13日自治区安委办第三组检查由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张林海同志带队,集团公司青铜峡片区总经理尚兴、能源化学公司总经理茹作云等领导陪同,对公司就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办12月2日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和自治区领导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爆燃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对我公司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
按照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重点检查风险分布和台账建立情况及“一图一表”的建立;涉及中低闪点易燃液体危险化学品;可燃和有毒优化气体泄漏系统是否运行可靠;可燃、有毒气体、火灾报警监控仪表是否有人员值守,报警是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安全仪表定期检测检验情况;紧急停车系统、联锁等系统、现场视频监控设备的有效投用情况;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是否持证上岗并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落实;国务院安委办、自治区安委办近期工作安排部署以及应急管理部下发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自治区安委办下发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措施”执行落实情况。另外,对离子膜、乙炔、氯乙烯、聚合装置生产现场进行了督查指导,会上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张林海同志及专家对督查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片区总经理尚兴对督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向检查组做了阐述说明。